公募基金重大改革:强化投资者利益绑定,浮动管理费率机制将落地
AI导读:
公募基金行业迎来重大变革,中国证监会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旨在强化与投资者利益绑定,推行浮动管理费率机制,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约束作用,提升公募基金服务投资者的能力。
【公募基金迎重大变革,强化投资者利益绑定,20余项配套规则将陆续落地】《行动方案》旨在全面深化改革公募基金行业,强化与投资者利益绑定,通过优化产品设计、投资运作、市场推广等方面制度,以及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机制,提升公募基金服务投资者的能力。5月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将强化公募基金行业与投资者的利益绑定。
该方案涉及公募基金行业机构内部多个方面的改革调整,包括产品设计、投资运作、市场推广等,同时也涵盖了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的优化完善。据悉,这些改革举措需要20余项配套规则细化落地,中国证监会已制定时间表,将逐步推进。
业绩比较基准成关键指标
《行动方案》提出了25条改革措施,涵盖优化基金运营模式、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发展权益类基金、强化监管执法等六方面,引导行业机构从“重规模”向“重投资者回报”转型。其中,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作用是本次改革的关键,将直接关乎投资者利益的指标引入考核体系。
业绩比较基准相当于基金投资的“锚”和“尺”,明晰投资风格、约束投资行为,防止基金大幅偏离产品定位。同时,它也是衡量基金是否跑赢市场的标准,有助于投资者对产品表现有基本判断,提升投资体验。
针对近年来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业绩波动大的问题,《行动方案》将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作用,尽快出台监管指引,建立业绩比较基准库,明确设定、修改、披露等机制,并指导基金公司逐步调整存量产品。
浮动管理费率机制将推行
《行动方案》的另一要点是推行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率收取模式。对于符合一定持有期要求的投资者,根据其持有期间产品业绩表现适用差异化的管理费率。业绩明显低于比较基准的,须少收管理费,扭转基金公司“旱涝保收”现象。
实施路径上,将采取新老划断方式,对存量产品暂不做强制要求,分阶段推进。头部机构新注册的主动权益类基金60%应采取浮动费率安排,外资机构、中小机构也可参与。目前,已有20余家公募基金准备申报发行此类新产品。
薪酬管理方面,《行动方案》要求基金公司、高管、基金经理与投资者利益绑定,强化考核评价制度,要求基金公司股东和董事会对公司高管的考核,基金投资收益指标权重不低于50%;基金公司内部对基金经理的考核,基金产品业绩指标权重不低于80%。
加快建设一流投资机构
为推动加快建设一流投资机构,《行动方案》提出完善基金公司治理、提升服务投资者能力、支持权益类基金和固收类基金协调发展等举措。同时,制定中小基金公司高质量发展示范方案,支持中小基金公司特色化经营。
据悉,《行动方案》涉及的改革举措需要20余项配套法规细化落地,证监会已制定时间表,将逐步推进,并给予行业机构充分的调适时间。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原标题:公募基金迎重大变革 强化投资者利益绑定 浮动管理费率机制将推行,20余项配套规则将陆续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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