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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近日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25条改革措施,旨在强化公募基金行业与投资者利益绑定,增强投资行为稳定性,并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整体改革工作。

  中国证监会近日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提出25条改革措施,旨在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强化公募基金行业与投资者利益绑定,增强公募基金投资行为稳定性,并发展壮大权益类基金,以更好发挥公募基金行业功能。这些措施将分阶段有序推进,预计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整体改革。

  监管部门正在加紧完善规则,计划尽快出台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并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加快建立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库,同时修订《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指引》等。此举旨在引导行业机构从“重规模”向“重回报”转变,形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拐点”,加快建设一流投资机构。

  方案中的25条改革措施涉及行业机构内部产品设计、投资运作、市场推广、绩效考核等方面制度机制的改革调整,以及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等方面制度机制的优化完善。业内专家指出,这些措施将促使基金公司、基金销售机构等行业机构回归初心使命,努力提升投资者获得感。随着改革措施的逐步落地,公募基金行业在服务居民财富管理需求、服务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方面的作用将逐渐增强。

  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作用在本次公募基金改革中至关重要。中国证监会将尽快出台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监管指引,并同步建立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库。针对存量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将指导基金公司逐步有序地进行调整。同时,在基金公司绩效考核、监管分类评价、第三方评价评奖等考核评价机制中,都将更为关注和考察产品业绩偏离基准的情况,以体现“奖优罚劣”。

  博时基金首席权益策略分析师陈显顺表示,为基金设立清晰业绩比较基准,可避免风格漂移,使投资者能更准确评估基金表现。中长期来看,这将有助于市场投资风格更加稳健,增强投资者对公募基金的信心,吸引更多长期资金流入股市,为股票市场提供稳定资金支持,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方案还提出,对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将大力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已有20余家机构做好申报发行此类新产品的准备工作,新产品预计很快推出。这种新模式将根据持有期间的产品业绩表现确定相应的管理费率,有利于改善基金公司“重规模轻回报”现状,促使基金经理更注重长期投资收益。

  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公募基金改革拟用3到5年时间,基本形成“教科书式”的监管模式和行业标准,推动形成优质头部机构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态势。考虑到此次改革举措多、力度大、涉及面广,监管部门将坚持稳中求进、先立后破的原则,分阶段有序推进各项落实工作。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