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印发《行动方案》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
AI导读:
证监会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25条措施,旨在解决基金公司“旱涝保收”、“重规模轻回报”等问题。方案包括推行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强化基金公司强制跟投比例等,以促进公募基金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行动方案》提出25条措施,旨在解决基金公司“旱涝保收”、“重规模轻回报”等行业弊端。5月7日,中国证监会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了这些针对性措施。
该方案指出,业绩明显低于比较基准的基金需少收管理费,并督促基金公司建立健全与基金投资收益挂钩的薪酬管理制度。对于中长期业绩不佳的基金经理,其绩效薪酬将明显下降,以此鼓励基金公司、基金销售机构等行业机构从“重规模”向“重回报”转变。
近年来,我国公募基金规模持续增长,截至2025年3月底,管理的公募基金资产净值已达32.22万亿元。然而,“旱涝保收”和“重规模轻回报”的问题一直饱受投资者诟病。此次《行动方案》剑指这些问题,推出了多项改革措施,包括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
此外,《行动方案》还提出强化基金公司、高管与基金经理的强制跟投比例与锁定期要求,通过“利益捆绑”机制确保管理人与投资者风险共担、收益共享。同时,引导基金公司持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治理基金产品“风格漂移”、“货不对板”等问题。
对于权益基金的发展,《行动方案》明确将研究推出更多与基金业绩挂钩、投资者回报绑定的浮动费率基金产品,并大力发展各类场内外指数基金。同时,实施ETF快速注册机制,以加快ETF产品的推出速度。
业内专家表示,这些措施将从根本上改变公募基金行业“重规模轻回报”的发展模式,建立“优绩优酬”的市场化激励机制。同时,通过设定清晰的业绩比较基准和长周期考核机制,增强基金投资行为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此外,《行动方案》还针对基金服务作出了明确要求,包括研究创设更加适配个人养老金投资的基金产品,以及建立基金销售机构分类评价机制等。这些举措有望重塑公募基金行业发展格局,促进公募基金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民生证券研报称,随着《行动方案》的落地实施,公募基金将更加突出以投资人最佳利益为导向,有效激发市场活力。交银国际研报则指出,《行动方案》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培育进入新阶段,将加强公募基金行业优胜劣汰机制,提高机构投资者的专业水平和市场影响力。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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