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债券制度规则全面落地,助力科创企业融资
AI导读:
科技创新债券制度规则全面落地,从丰富产品体系和完善配套支持机制等方面提出举措。发行主体扩容,金融机构加入发行行列,简化前端发行流程,强化后端募资资金监管,完善增信机制降低融资成本,助力科创企业融资破局。
目前,科技创新债券制度规则全面落地,为科创债市场建设提供了顶层指导。
5月7日,央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下称《公告》),从丰富产品体系和完善配套支持机制等方面,提出了若干支持科创债发行的举措。随后,沪深北交易所、交易商协会相继发文落实《公告》部署,细化科创债机制安排。
这些制度规则完善了增信机制,通过信用风险缓释凭证、风险分担工具、知识产权质押等多元化方式,降低了融资成本,助力科创企业融资破局。业内人士认为,这些规则不仅为金融机构布局科技领域提供了新的融资路径,还将有效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企业,夯实债券市场“科技板”建设基础。
规则落地,主体扩容
在发行与交易费用、存续期监管等方面,上交所明确免收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认购费、交易经手费等措施,降低发行与投资成本。深交所和北交所亦发布类似减免方案。外汇交易中心、上清所、中债登等也表态减免科创债相关费用,释放政策红利。
发行主体扩容成为本次政策的重要亮点。在交易所市场,随着发行主体范围的拓宽,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也将加入科技创新债券发行行列。
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总监冯琳表示,这将拓宽金融机构科技贷款、债券、股权和基金投资的资金来源,增强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各类型融资的能力,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同时,新增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募集资金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扩募等,有助于带动更多资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宣布,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主体包括科技型企业和通过股权投资、基金出资等形式为科技型企业及产业提供股性资金支持的股权投资机构。
冯琳认为,新推出的科技创新债券适用科技型企业的范围明显拓宽。预计债市“科技板”推出后,将鼓励更多成熟期、成长期民营科技型企业通过发行科技创新债券进行融资。
前端简化,后端强化
科技创新债券规则全面优化了融资路径,从简化前端发行及信息披露流程,到强化后端的募资资金监管。
监管层提出加强科技创新债券的事中事后管理,将其纳入金融机构科技金融服务质效评估,旨在通过健全监管服务,保障募集资金投向既定用途。
在发行环节,监管层进一步释放灵活性,明确可简化或豁免敏感信息披露。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则进一步明确具体安排,满足企业技术保密需求。
注册环节也迎来多项简化措施。政策给予发行人更多选择空间,鼓励企业根据资金需求创新债券结构。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同步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申报材料,加速融资审核进程。
此外,满足条件的发行人还可申请延长财务报告的有效期,为发行人提供政策便利。
在募集资金使用环节,监管层强化存续期信息披露要求,对科技型企业募资用途进行灵活安排,同时要求设立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确保资金合规使用。
强化增信支持,完善风险分担机制
在科技创新债券市场建设中,完善增信机制成为政策发力重点。
科创企业具有成长性与不确定性双重特征,其信用风险更具挑战性。为降低发行成本、提高发债成功率,强化增信支持被视为破局关键。
当前政策从三方面入手,全面优化增信路径:一是鼓励多元化增信发债方式,有效缓解民企融资难题;二是强化政策倾斜,推动中央企业参与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三是引导市场机构搭建科技创新评级体系,提高市场化增信服务力度。
此外,地方政府也被鼓励参与构建区域增信体系,进一步降低科创企业融资成本。
冯琳表示,未来科技创新债券市场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增信机制的完善。通过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增信体系,将有助于提升投资者认可度、提高发债成功率,进一步巩固债券市场“科技板”的稳定性。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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