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警示“零首付”购房陷阱,加强市场秩序整治
AI导读:
近期,多地金融监管部门、住建部门及房地产行业协会发布风险提示,警示消费者防范“零首付”购房陷阱。此类陷阱通过首付贷、他方垫资等违规操作诱导购房者,增加了购房者的月供压力和“断供”风险。为整治市场秩序,相关部门已采取一系列措施。
本报记者张芗逸
近期,房地产市场再现“零首付”购房陷阱,一系列颇具煽动性的营销话术如“零首付购房攻略:首付不足也能圆购房梦”和“首付可分期,上车门槛低”等在网络上流传,引起了广泛关注。这些宣传背后隐藏着开发商及中介通过“首付贷”“他方垫资”等违规操作诱导购房者进行“零首付”购房的现象。
针对这一市场乱象,多地金融监管部门、住建部门及房地产行业协会迅速行动,发布了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警惕此类购房陷阱。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零首付”购房不仅对购房者个人构成风险,也对金融机构构成威胁,并严重干扰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需要各方主体严格防范。
记者调查发现,在社交平台上,不少房产中介为了吸引购房者,纷纷打出“零首付”“首付分期”等诱人广告,甚至有人分享自己通过“零首付”购房的经历。这些中介提供的“零首付”操作方案五花八门,包括“开发商补贴”“中介垫资”“高评高贷”等。
以“高评高贷”为例,开发商或中介在申请贷款时故意将房价抬高,以套取更多贷款资金,从而覆盖实际首付款,实现“零首付”。这种操作手法不仅违反了房贷业务的严谨规范,也增加了购房者的月供压力和“断供”风险。
李宇嘉分析指出,开发商推出“零首付”购房的初衷是为了扩大客户来源,然而这种看似实惠的购房方式实际上增加了购房者的经济负担和风险。此外,一些通过阴阳合同实现的“零首付”购房行为还为购房者带来了金融和法律风险。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零首付”购房的违规行为将带来不可控的风险,可能导致消费者在权益受损后无法投诉维权。他强调,房贷业务有一套严格规范的作业标准,对于首付比例等关键要素都设定了最低值,“零首付”操作明显超越了这一“红线”。
为了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多地有关部门已发布风险提示。仅在2025年1月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河北监管局、山西监管局等多地监管部门就相继发布了相关风险提示。这些提示指出,“零首付”购房并未实质解决购房者资金短缺问题,反而可能增加购房和还款的总成本。同时,银行机构在发现首付款来源存在问题时,可能拒绝贷款申请或提前收回贷款,导致购房者面临“房贷两失”的风险,甚至可能涉嫌骗取贷款犯罪。
此外,一些地方房地产业协会也向购房者和中介机构发出了提示。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于2024年12月23日发布的《存量房购房风险提示》建议购房者规范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防范霸王条款和阴阳合同,及时办理网签手续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该协会还呼吁各中介机构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引消费者办理交易资金托管手续,切勿宣传和违规提供“零首付”等金融服务。
在2024年12月24日至25日召开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完善房地产全过程监管、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被明确为2025年的重点工作之一。会议强调要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市场秩序监管和整顿。
严跃进表示,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升温,“零首付”等市场乱象有可能会进一步蔓延。从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的有关部署来看,市场秩序将成为2025年各地在房地产市场销售端等领域重点关注的内容。政策方面后续可能将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来严管秩序、整顿市场。
为了防范“零首付”购房和规范市场秩序,李宇嘉建议金融机构应严把贷款审批投放关,住建部门则应加强对商品房预售过程中的风险关注,做好预售监管和销售合同监管工作,严禁购房合同违规嫁接第三方金融机构的现象。此外,各部门还可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购房者对“零首付”购房风险的认识。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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