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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市“科技板”配套安排稳步前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通知,标志着首批科技创新债券将于9日正式启动发行。此举旨在通过创新债券产品,加大对科技创新领域的支持力度,形成“债-贷-股-保”联动的全周期支持体系,惠及更多民营企业。

  债市“科技板”配套安排稳步前行。继沪深北交所发布相关通知后,5月7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推出科技创新债券构建债市“科技板”的通知》,标志着首批科技创新债券将于9日正式启动发行。此举旨在通过创新债券产品,加大对科技创新领域的支持力度。

  7日上午,央行行长潘功胜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债市“科技板”相关政策及准备工作已就绪。央行与证监会当日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从丰富债券产品体系和完善配套支持机制等方面,提出多项支持举措。

  自两会期间潘功胜宣布将推出债市“科技板”以来,该举措备受瞩目。4月25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此目标,目前相关安排进展迅速,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均为科创类债券增量扩容做好了准备。

  业内认为,债市“科技板”通过发展科技创新债券、优化信贷服务、扩大股权投资和创设风险分担工具等,将形成“债-贷-股-保”联动的全周期支持体系,惠及更多民营企业。其中,风险分散分担机制的有效落实尤为关键。

  发债主体与资金用途双扩容

  交易商协会此次推出的科技创新债券,旨在引导金融资本投向早期、长期和硬科技企业,构建适应科技创新的金融体制。这一举措与沪深北交易所发布的通知及相关部门的规定共同构成了完整的实施框架。

  《公告》亮点包括:支持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人可灵活设置债券条款,鼓励长期限债券发行;提供融资便利,优化发行管理,简化信息披露,创新信用评级体系等。

  交易所和交易商协会均从多个维度对科创债券的发行和交易机制进行了优化,包括拓宽发行主体和募集资金使用范围,提升信息披露效率,完善配套支持机制等。

  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主体范围扩大,交易所市场新增支持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发行主体;银行间市场则主要面向科技型企业和股权投资机构。科技型企业可通过母公司发行债券支持自身发展,这一安排充分利用了集团信用资源优势。

  募集资金用途方面,科技型企业可将资金用于科技创新项目建设、研发投入等,增强创新能力;股权投资机构则需将至少50%的资金投资于科技型企业或相关领域。

  风险分散机制助力民企融资

  市场反应热烈,初步统计显示,有近100家机构计划发行超过3000亿元的科技创新债券。截至5月8日,已有36家企业公告发行,规模达210亿元。

  考虑到科技创新领域的投资特点和发行门槛,风险分散分担机制成为关注焦点。央行已创设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提供低成本再贷款资金购买债券,并与地方政府、市场化增信机构等共同分担风险。

  此举旨在提升科技创新债券的投资者认可度,提高发债成功率,保证债市“科技板”的稳定运行。交易商协会还从加大政策性工具支持、鼓励市场化信用增进等方面创新了风险分担机制。

  业内普遍认为,此举将有助于更多民营企业,特别是成长期和成熟期的科技型企业,通过发行科技创新债券进行融资。目前,已有多家民营企业引入了多元化增信措施。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