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大行及股份制银行拟撤销监事会,公司治理迎来重大变革
AI导读:
国有大行及股份制银行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发布公告,计划撤销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职权。这一改革旨在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减少层级审批,提高市场反应速度。
国有大行及股份制银行纷纷发布公告,宣布计划撤销监事会,这是银行业公司治理架构的重大变革。
4月29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以及招商银行、华夏银行等七家商业银行同时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正式审议通过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这一决定标志着这些银行将迈向新的公司治理模式。
上述银行指出,相关议案仍需提交各自股东大会审议,并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批准。这一改革举措源自2024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允许金融机构在董事会中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原本由监事会承担的职权。
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认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取消监事会是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关键一步,旨在强化董事会的职责,减少层级审批,提高市场反应速度。
监事会撤销进行时
随着金融行业的发展,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逐渐减弱。4月29日,工商银行发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显示,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了包括撤销监事会相关事项在内的多项议案。同样,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也均表示将不再设立监事会。
招商银行和华夏银行也紧随其后,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宣布取消监事会设置。按照以往公司章程,监事会是银行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银行的财务活动及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履职行为。
此番调整并非突发事件。去年7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允许股份有限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同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这一改革方向。
业内专家指出,取消监事会是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优化董事会结构,使银行业更加符合国际标准。这一变化旨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避免监督工作的重复。
娄飞鹏强调,在商业银行“三会一层”架构中,监事会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能存在重叠。取消监事会与英美等国际大型银行采用的“单层董事会”模式更为接近,符合全球公司治理趋势。
审计委员会承担新职责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国有大行中仅邮储银行仍保留监事长职位。其他银行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已逐步取消监事会,并计划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的职权。
对于原有监事人员的安排,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取消监事会后,原外部监事符合条件的可转任独立董事。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均在最新公告中明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时废止与监事会相关的公司治理制度。
然而,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董希淼指出,虽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能有助于降低沟通成本,但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会存在角色冲突,难以发挥独立监督作用。他建议,未来应探索取消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监事会全面履行监督职能。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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