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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五大国有行及招商银行、华夏银行等股份制银行同步公告取消监事会,原有职能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这一变革源于新公司法施行及金融监管政策导向,标志着金融机构治理体系正进行深层次改革,有望重塑公司治理生态。

4月29日,五大国有行同步发布公告,宣布将撤销监事会。同时,招商银行、华夏银行等股份制银行也公告称,将取消监事会设置,其原有职能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招商银行更是首次提出在董事会中设置职工董事。这一系列举措源于2024年新公司法的施行以及金融监管部门的政策导向,标志着金融机构治理体系正进行深层次改革,有望重塑公司治理生态。

7家银行同步公告取消监事会。4月29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大国有银行集体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均表示将撤销监事会,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招商银行、华夏银行等股份制银行也各自审议通过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

(工商银行董事会审议议案截图)

这一变革源于新公司法的施行及金融监管政策导向。202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正式生效,明确股份有限公司可不设监事会或监事。同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相关通知,明确金融机构可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监事会制度正逐步退出公司治理舞台。这一变革意味着银行治理结构迎来重大调整,运行近30年的监事会制度将逐步退出。监事会作为中国特色产物,源于对德国双层董事会制度的借鉴,旨在制衡董事会。但实践中,监事会往往陷入尴尬境地,监督作用难以真正发挥。

未来,监事会原有职能将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承接。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占多数,主要负责监督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体系的完整性。取消监事会制度后,审计委员会将在公司治理中发挥更关键作用。

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院副院长徐文鸣表示,这一变革将带来金融机构治理体系的深层次改革,提升内部监督效能、降低公司治理制度成本。同时,它标志着金融治理逻辑从“形式合规”向“实质效能”的范式转换,为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奠定更坚实的制度基础。

招商银行首次在董事会中设置职工董事。与监事会退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职工代表的“上位”。招商银行明确提出在董事会中设置职工董事,这在该行历史上尚属首次。职工董事制度自1993年公司法颁布就明确,2024年新修订公司法进一步优化了适用范围。

徐文鸣认为,招行在董事会中设置职工董事是对新公司法要求的积极响应,将从多维度重塑公司治理生态。职工董事作为员工代表进入决策核心,既能在战略决策中传递基层诉求,又能凭借对业务一线的熟悉,强化风险防控。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