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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住宅项目规范》,将于5月1日起实施,从基本规定、居住环境、建筑空间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旨在保障居民的基本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新规范着眼住宅项目整体的系统观点,在增加层高、控制密度、细化适老要求等方面有显著改进,对住宅建设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3月3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该《规范》从基本规定、居住环境、建筑空间、结构、室内环境、建筑设备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旨在保障居民的基本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

《规范》明确,住宅项目建设应以安全、舒适、绿色、智慧为目标,遵循“经济合理、安全耐久;以人为本、健康舒适;因地制宜、绿色低碳;科技赋能、智慧便利”的原则。

在建设要求方面,《规范》提出,住宅项目应满足无障碍设计原则,同时满足居住所需的通风日照、采光、隔声、防水、防潮、保温、隔热等性能要求。住宅建筑外窗、外墙装饰、外墙外保温系统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应安装牢固,避免脱落、坠落。

建筑空间方面,《规范》规定,新建住宅建筑的层高不应低于3.00m,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低于2.60m,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低于2.20m。卧室使用面积不小于5m²,兼起居室的卧室使用面积不小于9m²,卧室短边净宽不小于1.80m。

公共空间方面,《规范》要求,四层及四层以上新建住宅建筑,每个住宅单元至少设置1台电梯;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个住宅单元至少设置2台电梯。同时,住宅建筑的公共移动通信信号需覆盖公共空间和电梯轿厢内。

室内环境方面,《规范》提高了卧室起居室分户墙和分户楼板两侧房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以及分户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并对建筑设备传播至卧室、起居室的噪声、卫生间排水噪声等提出了噪声限值要求。

此外,《规范》从冬季保温、夏季隔热及建筑通风三方面,对住宅建筑提出基本性能要求。清华大学恒隆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吴璟表示,新《规范》属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旨在满足广大居民家庭对“好房子”的共性、基础性需要,兜住底线、补足短板。

与2005版《住宅建筑规范》和2011版《住宅设计规范》相比,新《规范》在住宅项目整体的系统观点、增加层高、控制密度、细化适老要求、强化噪音限制、提升热环境要求等方面均有显著改进,对住宅建设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