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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26家基金管理人集中申报了首批新模式浮动管理费率产品,由投资者回报水平决定管理费率。该模式强调利益共担,激励基金管理人提升投研能力。首批产品对标沪深300等主流宽基指数,旨在引导投资者长期投资,获得更好回报。

基金行业重大改革正在积极落地!5月16日,中国证监会官网显示,易方达、华夏、嘉实、广发、汇添富基金等26家基金管理人集中申报了一批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

这些基金是《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发布后首批上报的新模式浮动管理费率产品,即投资者持续持有一定时间后,根据投资者持有期间的收益情况来确定管理费率档位。该模式更加强调构建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利益共担机制,激励基金管理人提升核心投研能力,重视投资者实际回报。

业内人士表示,新模式浮动管理费基金改革了基金管理费收取模式,由投资者的回报水平决定基金管理费。业绩明显跑输业绩比较基准的,管理费将“降档”。

从首批基金管理人看,21家机构基金管理规模或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管理规模居前,同时包含了4家中小管理人、1家外商独资管理人,具有较强的行业代表性。首批上报的产品均为全市场选股的基金,主要对标沪深300、中证A500、中证500、中证800等主流宽基指数。

近日,中国证监会印发的《行动方案》指出,建立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对新设立的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大力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基金公司围绕《行动方案》要求,做了进一步细化,着力强化投资者利益为本的导向。

具体来说,符合一定持有期要求的投资者,赎回产品份额时,管理费率可根据产品持有期间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对比适用基准档、升档或降档;同时对升降档做了非对称设计,相较对管理人的激励,更加强调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业绩显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费可以适当提高一点,但升档幅度明显小于降档幅度。

《行动方案》还要求,在未来一年内,引导管理规模居前的行业头部机构发行此类基金数量不低于其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发行数量的60%;试行一年后,及时开展评估,并予以优化完善,逐步全面推开。

在新模式浮动管理费率产品密集推出的同时,各家基金管理人也表示,将派出旗下长期业绩表现较好的基金经理来管理浮动费率产品,全力做好产品业绩,切实为投资者创造回报。

此次上报浮动费率创新产品,是对《行动方案》中坚持以投资者为本、优化基金运营模式等相关部署的具体落实。该收费方式有利于激发基金公司积极主动作为,不断提升自身投资能力与投资回报的可持续性。

在基金发行、渠道营销方面,相关管理人表示,其持续关注改革方案进展,在产品核心要素设计、产品法律文件准备、配套系统改造推进、销售渠道沟通等各方面做了充分准备。预计其余管理人准备充分后,将后续跟进。

受访的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也表示,本产品旨在引导投资者长期投资,助力投资者获得更好的长期投资回报,不会过于看重募集规模。后续将努力提升投资者长期投资体验,做好持续营销。

此外,《行动方案》对推行新模式浮动管理费率产品,在实施路径上,采取了“新老划断”的方式,对存量产品正常投资运作没有影响。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基金 SEO关键词:基金改革,浮动管理费率,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投资者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