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为加快报废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货车,对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给予资金补贴。政策支持国三、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有效期为2025年全年。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相关决策部署,加快报废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货车,推进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对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给予资金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及实施期限

  支持国三、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报废更新,鼓励更新高标准低排放营运货车。根据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见附件)。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支持的车辆不重复享受。补贴政策有效期为2025年全年。

  二、资金渠道和拨付方式

  根据发改环资〔2025〕13号文,中央通过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按9:1央地共担,东部、中部、西部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85%、90%、95%。省级财政按比例配套,确保资金到位。未用完资金将收回中央。

  三、组织实施

  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将加强对地方的督促指导,确保补贴政策落实。财政部与交通运输部将对资金使用进行动态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省级政府负责实施方案制定,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推进,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完成任务目标。严格资金管理,禁止挪用。

  省级交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月汇总申请信息,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财政部门负责预算安排和资金拨付。地方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政策实施。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报废更新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补贴申请人应确保材料真实,违规者将依法处理。

  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资金审核、分配、拨付中违法违纪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报废更新资金申请、审核和发放程序将另行通知。

(文章来源:交通运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