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规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行为,重点为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比不得低于80%,旨在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本报北京2月21日讯(记者曾金华)财政部等六部门21日联合发布《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全面规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行为,旨在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三农”等经营主体,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此举将提升融资担保业务的政策导向性,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的力度。

《办法》清晰界定,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以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为核心,专注为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其中,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80%,且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占比需保持在50%以上,确保资金精准流向实体经济薄弱环节。

同时,《办法》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业务范围作出明确规定,禁止其偏离主业盲目扩张,包括不得为政府债券发行提供担保、不得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提供增信、不得向非融资担保机构进行股权投资(国家政策鼓励的科技创新担保与股权投资机构联动模式除外),以保障机构稳健运营和资金安全。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