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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法院发布新业态保险纠纷审理情况,涉及保险强制搭售、核保宽进严出等问题。新业态劳动者保险权益纠纷占比高,保险机构、互联网平台等均存在问题。法院提出多项举措及建议,保障新业态劳动者权益。

  保险强制搭售、核保宽进严出、交易架构嵌套、技术性免责……4月28日,北京金融法院召开“依法保障新业态劳动者保险权益”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新业态保险纠纷审理情况、问题风险、举措建议及典型案例等内容。

  北京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毅通报称,自2021年建院以来,北京金融法院受理的保险纠纷二审案件已达1796件,涉及标的总额超过21.88亿元,其中新业态劳动者保险权益纠纷占比高达15.92%。在新业态保险纠纷二审案件中,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雇主责任险纠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为主要类型。值得注意的是,新业态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在诉讼中的胜诉率较高。

  宋毅指出,新业态保险纠纷中,互联网平台、第三方用人单位、保险机构、劳动者均存在问题。互联网平台企业常通过交易结构嵌套转嫁用工成本、规避用工责任。在“平台+平台合作商+劳动者”的用工模式下,平台责任模糊化,部分平台甚至强制劳动者投保特定保险产品,涉嫌侵犯劳动者自主选择权,导致重复投保。同时,部分第三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或以保障范围窄、赔付额度低的商业保险替代。

  保险机构在新业态保险产品设计、展业等环节也暴露出多重短板,如保险产品对灵活就业场景的适配性不足,技术层面面临挑战,部分保险机构以特别约定规避责任,新业态保险“宽进严出”现象多发,且针对技术性免责条款等,部分保险机构履行提示告知不到位。而新业态劳动者普遍保险认知不足,维权能力弱,加剧了事实认定及裁判难度。

  宋毅介绍了北京金融法院在新业态保险纠纷专业化审判方面的举措及成效,包括践行“穿透式”审判和平等保护理念,全面审查主体、资金和交易链条,认定真实合同关系和法律责任,组建专业合议庭,成立政策调研团队,引入专家调解制度等。

  北京金融法院积极探索“法院+企业/协会/监管机构”的协同治理路径,针对新业态保险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发送司法建议、开展专题座谈调研等形式,推动高质效化解纠纷。

  北京金融法院建议,保险机构应优化保险产品供给,规范展业;平台企业及合作商应彰显社会责任,加强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劳动者应提高风险意识、维权能力;行业协会应发挥规范市场秩序、加强行业自律的作用。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