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利率下万能险迎强监管,保险期限调整保障客户利益
AI导读: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万能型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除特定保险产品外,其他不得设计为万能型,且保险期限不得低于5年。此举旨在防范利差损风险,强化保障功能,并应对利率变化带来的挑战。
低利率环境下,万能险迎来强监管。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万能型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要求除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外,其他产品不得设计为万能型,且万能险的保险期限不得低于5年。
该《通知》自2025年5月1日起实施,对不符合《通知》要求的存量业务,将给予一年的过渡期,原则上应于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
北京联合大学商务学院金融系教师杨泽云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监管此举旨在防范万能险利差损风险,避免引发系统性风险,并强化万能险保险保障功能,防止异化产品属性。同时,此举也是为了防范销售误导,保护消费者利益。
规范产品形态 应对利率变化
监管部门加强万能险监管的背景在于当前利率环境的变化。国有大行的5年期定存利率已降至1.55%,10年期国债利率也降到了1.67%,而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最新为3.6%。此外,民营银行也开始下调存款利率。
随着利率中枢下移,人身险公司资金运用收益率明显下降,但负债成本较为刚性,导致资产收益难以覆盖负债成本。因此,监管通过《通知》规范了万能险产品形态,明确了除特定保险产品外,其他不得设计为万能型。
此举旨在强化保险产品的保障属性,避免万能险被过度用于短期理财等领域,从而控制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防止资产负债错配和利差损等问题。
同时,《通知》允许保险公司为强化资产负债管理,对万能险最低保证利率设置保证期间,并在保证期满后合理调整。这一规定为保险公司提供了调整空间,以适应市场变化。
保险期限调整 客户利益保障
“短钱长投”曾是万能险乱象的关键。经过几年转型,市场上万能险的业务结构已发生巨大变化,但仍存在保险期限短于5年的产品。为此,《通知》重申了万能险的保险期限不得低于五年。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设定合理的退保费用、部分领取费用以及保单持续奖励等要素,延长保单实际存续期限,以满足消费者长期保障需求。保单持续奖励发放时点不得早于第五个保单年度末。
短期内,保险公司可能面临业务结构调整的压力,部分偏好短期理财产品的客户可能转向其他金融产品。但长期来看,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吸引力以及加强风险管理等措施,将有助于保险公司实现业务的平稳过渡和可持续发展。
强化账户管理 资金运用规范
此外,《通知》还强化了万能险账户管理,从账户设立到注销全流程规范。要求保险公司根据账户真实投资情况合理审慎地确定万能险结算利率,并建立结算利率平滑机制。
在资金运用方面,《通知》要求保险公司根据万能险账户的属性和特点制定投资策略,严格控制大类资产投资比例和投资集中度比例,确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例如,万能险账户投资单一未上市企业股权的余额不得超过该未上市企业总股本的20%;投资单一股权投资基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该股权投资基金实缴份额的30%。
通过强化资金运用监管,监管总局要求保险公司严格控制资金运用集中度和关联交易,加强现金流匹配管理,有效防范和管控资产负债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风险。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