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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保险集团集中度风险监管指引》,旨在从多维度规范保险集团的集中度风险管理,提升风险管理能力,确保稳健经营。该指引要求保险集团建立健全集中度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管理政策和程序,并加强信息披露,对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具有重要意义。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林汉垚北京报道

2023年2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了《保险集团集中度风险监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该通知旨在从多维度规范保险集团的集中度风险管理,以期提升保险集团的风险管理能力,确保稳健经营。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保险集团因其广泛的业务领域和众多的成员公司,容易形成对同一主体、投资品种、业务区域等相对集中的大额风险暴露。目前,虽然相关监管要求分散在各类文件中,但尚未出台统一、规范的集中度风险监管规则。为此,金融监管总局制定了《指引》,为保险集团提供集中度风险管理的明确指导。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王国军指出,我国保险市场上现有的十三大保险集团占据了90%以上的市场份额,业务横跨多个金融领域,包括保险、资管、银行、证券、信托、基金等,并拥有养老地产、医疗机构、数字科技等多种业务。这些集团的风险状况对整个市场具有重大影响。《指引》的发布旨在预防保险集团成员公司的单个风险或风险组合在集团层面聚合后可能对集团正常运营造成的重大影响,是一项具有前瞻性的监管措施。

《指引》明确集中度风险管理底线

《指引》首先明确了保险集团集中度风险的定义,即保险集团并表成员公司单个风险或风险组合在集团层面聚合后可能对集团正常运营造成重大影响的风险。同时,《指引》规范了集中度风险的管理流程,要求保险集团公司将集中度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完善与业务规模及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信息系统等,以有效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控制或缓释集中度风险。

有关司局负责人强调,《指引》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旨在完善监管制度依据、丰富监管政策工具,引导保险集团建立审慎经营理念,加强集中度风险管理,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在构建集中度风险管理体系方面,《指引》要求保险集团公司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相关部门及成员公司的管理职责,构建相互衔接、有效制衡的管理运行机制。其中,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负责审批集中度风险管理制度、风险偏好与风险容忍度,并监督高级管理层对集中度风险的有效管理。

高级管理层则承担实施责任,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包括制定集中度风险管理制度,并定期对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

年度内审与信息披露要求

在集中度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方面,《指引》要求保险集团推进多维度指标及限额体系建设,并建立回溯更新机制、预警机制和超限额管理机制。同时,要求建立集中度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机制,全面识别可能面临的集中度风险,并准确计量和监测风险影响。

此外,《指引》还要求保险集团公司至少每年开展一次集中度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制度执行,评价管理效果。并将集中度风险管理情况纳入年度并表管理报告,定期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报送相关信息。

在信息披露方面,《指引》要求保险集团在官方网站定期披露年度集中度风险管理信息,包括集中度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管理策略及其执行情况、风险状况以及重大集中度风险事件等。这一要求有助于增强市场透明度,提高投资者和公众对保险集团风险管理能力的信心。

王国军表示,《指引》的发布对保险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维护保险业的稳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建立健全集中度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确定管理政策和程序以及给出相关的管理信息系统与报告披露要求,《指引》为保险集团提供了全面的指导,有助于提升整个保险行业的风险管理水平。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