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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沙市民王先生为妻子购买的分红型保险在理赔时遭遇难题,因保单现价垫交保费未及时补足导致保险失效。此事引发公众对保险公司服务和投保人义务的讨论,同时强调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性。

近日,长沙市民王先生为妻子购买的十年期分红型保险,在关键时刻遭遇了理赔难题,引发社会关注。据悉,王先生于2014年为妻子投保了“华夏福临门年金保险”,并附加了重大疾病和住院费用补偿的医疗险。

然而,今年8月,王先生的妻子因病住院申请理赔时,却被告知保险已失效,无法获得赔偿。问题出在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上,去年保费缴纳时,因王先生银行卡余额不足,保险公司使用了保单现价垫交保费。但今年,由于王先生未及时补足前期垫交的保费,且银行卡余额再次不足,导致保费缴纳失败,保险失效。

保单现价垫交是保险公司的一种服务,当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续期保费,且保单现金价值足够垫交当期保费时,保险公司将用现金价值垫交,使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垫交的保费视作保单质押借款,若发生合同解除或保险金给付,需先偿清垫交的保费及利息。

经过双方协商,此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但此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于保险公司服务以及投保人义务的讨论。北京工商大学中国保险研究院副秘书长宋占军表示,保险公司应定期提醒消费者相关缴费信息,并在发现投保人金额不足或改变支付方式时,及时通知投保人。同时,投保人也应全面认识自己的义务,按时缴纳分期保费。

此外,《2024年度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调研报告》指出,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对于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保险机构应重视消费者权益,塑造正面品牌形象,增强消费者信任感,预防纠纷,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图片来源于网络,文章内容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