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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旨在强化管理责任,明确准入要求,规范定价机制,防范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该通知将于2025年10月1日生效。

4月3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强化商业银行总行对互联网助贷业务的管理责任,明确平台运营及增信服务机构的准入要求,规范业务定价,并细化自主风控要求,以防范过度增信风险,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点击此处了解详情

该《通知》将于2025年10月1日正式生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指出,商业银行应依照《通知》要求积极筹备,对于届时仍未符合标准的存量业务,可选择整改或到期自然结清。

近年来,互联网助贷业务虽在提升贷款效率方面成效显著,但也暴露出总行管理缺失、权责收益失衡、定价机制不透明、业务发展冒进及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足等问题。

《通知》从制度建设、合作机构准入、成本费用管理、自主风控等多个维度,全面强化了商业银行总行对互联网助贷业务的管理职责,确保业务稳健发展。

商业银行总行需明确管理部门,完善管理制度,规划合理业务蓝图,并构建科学的风险管理指标。同时,应严格制定合作机构准入门槛,深入尽职调查,审慎审批。在成本费用管理上,商业银行需综合考虑资金、风险、管理及合理收益成本,设定合作费用上限,并严格执行,不因追求规模而忽视管理。

针对增信服务机构在助贷业务中收费不规范的问题,《通知》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应将增信服务费计入综合融资成本,明确成本区间,禁止增信服务机构以咨询费、顾问费等名义变相提高费率。同时,鼓励商业银行实施差异化风险定价,确保贷款利率与增信服务费率与业务风险相匹配。

此外,《通知》还着重强调,商业银行及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应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规范营销行为,遵守网络营销规定,充分披露贷款关键信息,并加强贷后催收管理,及时纠正违规催收行为。

(图片来源: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