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金融监管总局实施三项关键政策举措支持科技保险发展,包括完善首台(套)、首批次保险补偿机制,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以及在重点领域开展重大技术攻关保险保障机制试点。还将推进三项新政策,包括允许投资科技相关企业,调整保险资金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以及制定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政策文件。

  如何发挥好科技保险在支持创新中的“减震器”和“稳定器”作用?科技保险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未来产业培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5月22日,金融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司司长郭武平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指出,科技保险在创新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为此,金融监管总局已实施三项关键政策举措,包括:

  第一,完善首台(套)、首批次保险补偿机制。配合工信部、财政部,扩大补偿范围,优化流程,提供超万亿元风险保障。

  第二,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为科技保险提供更多政策支持。包括调整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上市股权的风险因子,降低科技板企业股票投资风险因子,以及按90%计算科技保险的财产险风险因子最低资本要求。

  第三,在集成电路、商业航空等重点领域开展重大技术攻关保险保障机制试点,提供约9万亿元科技保险保障,投资科技企业超6000亿元。

  郭武平还透露,金融监管总局正推进三项新政策:

  一是出台保险资金投资未上市企业重大股权政策,允许投资科技相关企业。

  二是调整保险资金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将投资单一创业投资基金的余额占比从20%提高到30%。

  三是联合科技部制定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政策文件,优化服务体系,强化风险补偿、资金杠杆等功能。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