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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等三部门联合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在设立信托或办理信托受益权转让时,严格识别并核实委托人身份,了解信托财产来源,确保金融交易合规安全。

  北京商报讯(记者廖蒙)8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日。

  《办法》明确指出,信托公司在设立信托或为客户办理信托受益权转让时,必须严格识别并核实委托人身份,详细了解信托财产的来源,并登记委托人、受益人的身份基本信息,同时留存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此外,若客户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客户的资金为信托资金或财产属于信托财产,金融机构需深入了解客户及信托的业务性质、所有权和控制权结构,并按照规定识别并采取合理措施核实客户的受益所有人。对于境外注册或经营的,还需至少识别和登记国家或地区信息,以确保金融交易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