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联合修订《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
AI导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提高安责险保障额度,扩大保障范围,完善事故预防服务机制,旨在更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4年安责险保费收入达179亿元,占财产险保费收入1.06%,在应对安全生产事故时发挥了关键作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4月2日消息显示,应急管理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等七部门4月2日联合发布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旨在提高安责险的保障额度,扩大其保障范围,并完善事故预防服务机制,以更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责险是针对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的保险。实施办法明确指出,从事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和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投保安责险。
2024年,我国安责险保费收入达到179亿元,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1.06%。尽管规模比例不大,但在应对安全生产事故时,安责险发挥了关键的保障作用。
为落实2021年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解决安责险投保覆盖不充分、事故预防服务机制不畅等问题,七部门对实施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修订内容包括提高保障额度,将生产安全事故每人死亡伤残责任全国最低保障限额提升至40万元,并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更高的保障限额。
此外,实施办法还扩大了保障范围,确保安责险覆盖投保企业的全体从业人员,包括临时聘用人员和被派遣劳动者等,实行统一的保险金额标准,避免差别对待。
在条款和费率方面,实施办法要求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发布安责险行业标准条款,并由省级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发布各行业、领域的安责险纯风险损失率,及时调整以适应市场实际风险情况。
同时,实施办法优化了理赔服务,建立了重大或典型事故的快速理赔机制和预付赔款机制,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支付或预付已确定的保险赔偿金。
实施办法还新增了“事故预防服务”章节,旨在构建多方参与、协同配合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治理体系,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保险机构和技术服务机构的职责,强化事故预防服务费用保障。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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