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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联合发布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提高安责险保障额度至40万元,扩大保障范围,完善事故预防服务机制,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更强保障。同时,优化理赔服务,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转型。

  新华社北京4月2日电题:事关安全生产!七部门升级安责险保障,守护生命财产安全

  新华社记者张千千、周圆

  安责险保障再升级,将生产安全事故每人死亡伤残责任全国最低保障限额提升至40万元,覆盖全体从业人员,实行统一保险金额标准。这一举措由应急管理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等七部门4月2日联合发布的新修订《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中明确。

  新修订的办法旨在提高安责险保障额度,扩大保障范围,完善事故预防服务机制,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更强有力的保障。

  安责险,这一针对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对于高危行业如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至关重要。实施办法明确,这些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责险。

  虽然安责险在财产险中的规模比例不大,仅占1.06%,但在面对安全生产事故时,其发挥的保障作用却不可小觑。2024年,我国安责险保费收入达到179亿元。

  为落实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解决安责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七部门对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实现了保障额度的提升、保障范围的扩大以及理赔服务的优化。

  此次修订后,不仅将生产安全事故每人死亡伤残责任的全国最低保障限额由30万元提升至40万元,还明确了安责险应覆盖投保企业全体从业人员,包括临时聘用人员、被派遣劳动者等,保险金额实行同一标准。

  同时,提出建立重大或典型事故快速理赔机制和预付赔款机制,以及完善事故预防服务机制,要求保险机构协助被保险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等工作。

  为确保政策落地,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开展配套建设,包括制定发布安责险行业标准条款、理赔实务规程、行业自律公约,并建设全国安责险信息共享平台。

  安责险行业标准的制定、理赔实务规程的完善以及行业自律公约的建立,都将为安责险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进一步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文章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