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实行浮动管理费机制势在必行
AI导读:
去年,国内公募基金公司大幅下调了管理费率,受到投资者好评。但降低费率并未解决风险与收益不对等问题。证监会出台《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对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实施浮动管理费率模式,旨在解决行业问题,提高基金公司盈利能力,更好地服务投资者。
桂浩明(市场资深人士)
去年,根据证监会的要求,国内公募基金公司纷纷大幅下调了管理费率,这是一项让利于民的政策,受到了广大投资者的热烈欢迎。
在基金业初期,由于管理资产规模较小且缺乏经验,监管部门设定了较高的管理费率。但如今,公募基金资产净值已超32万亿元,管理经验丰富。因此,适度降低管理费率,减轻投资者负担成为必要。前几年基金绩效不佳,部分产品亏损严重,继续收取高额管理费显得不合理。为此,一些基金公司主动下调费率,监管部门也要求降低费率。去年下半年,这一工作全面展开,现已基本完成,基金管理费率平均降低了20%以上。
然而,降低费率并未解决基金公司与投资者间风险与收益不对等的问题。投资者购买基金,实际上是委托基金公司理财,双方构成信托关系。但基金公司无需对经营业绩承担除道义外的责任,亏损由投资者承担。无论是否盈利,投资者都需支付管理费。这种制度鼓励基金公司做大规模,但不利于业绩提升和行业优胜劣汰。
证监会出台的《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旨在解决行业问题,重点是对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实施与业绩挂钩的浮动管理费率模式。业绩低于基准的降低费率,高于基准的可适当提高。这打破了僵硬的费率机制,具备弹性,奖优罚劣。同时,建立以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考核机制,加大投资者盈亏因素的考核权重,减少规模排名权重。旨在提高基金公司盈利能力,更好地服务投资者。
海外市场有基金公司不收取管理费,但盈利后按比例收取业绩报酬,深度绑定公司与投资者,提高管理者积极性。国内虽可尝试业绩提成制,但条件不成熟。现阶段重点是试行浮动费率制度,积累经验后推广至所有基金类型。基金费率改革是基金业正本清源、树立以业绩为中心经营模式的重要举措,也是人民性的体现。做好了自然会受到投资者欢迎,为基金业良性发展奠定基础。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原标题:基金实行浮动管理费机制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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