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修订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AI导读:
中国证监会为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修订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订内容包括完善准入门槛、强化实质展业和风险隔离要求、压实托管人责任、健全退出机制等。
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新“国九条”精神,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托管行业生态,中国证监会修订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托管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近年来,随着行业形势和监管环境的变化,基金托管行业暴露出一些问题,如行业集中趋势加剧,个别托管机构背离业务本源或未切实履责。为应对这些问题,中国证监会修订了《托管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完善准入门槛,强化实质展业能力和合规风控能力要求;强化实质展业和风险隔离监管要求,要求申请人聚焦主责主业,并强化基金财产与其他托管财产的隔离;压实托管人责任,要求托管人核查验证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资料,强化客户及产品准入要求,明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要求,并强化托管人报告义务和结算交收责任;健全退出机制,增加或完善取消牌照情形,建立健全市场机制,同时细化托管人职责终止后的衔接安排;允许优质托管机构设立全资子公司专门从事托管业务。
此次修订旨在从制度上解决基金托管行业存在的问题,支持托管人依法创新组织架构,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中国证监会将认真研究各方反馈,进一步完善后发布实施。
(文章来源:证监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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