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修订《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AI导读:
金融监管总局就《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旨在推动信托行业回归本源,深化改革转型,强化公司治理和风险防控,提升风险处置和市场退出的操作性。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自2007年《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发布以来,在明确信托公司功能定位、规范经营行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化信托行业改革转型,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形成《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是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回归本源。结合业务实践,突出信托主业,调整业务范围,明确受托人定位,规范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业务,打破刚性兑付。
二是坚持目标导向,强化公司治理。加强党的建设,强化股东行为和关联交易管理,建立科学的考核和激励机制,推行受益人利益最大化,树立受托文化。
三是加强风险防控,规范重点业务。建立以受托履职合规性和操作风险为重点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强信托业务全过程管理。
四是强化信托监管,明确风险处置。提高信托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强化资本和拨备管理,加强行为监管和穿透监管,提升风险处置和市场退出的操作性。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根据反馈,完善并发布实施《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
为深化信托行业改革转型,金融监管总局起草了《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修订背景?
答:现行《办法》已实施18年,部分条款难以满足当前需要,且与近年新制度衔接有待加强。因此,金融监管总局进行了全面修订,围绕“受托人”定位,调整业务范围,明确经营原则、股东责任、公司治理等。
二、总体结构和内容?
答:《办法》共8章77条,包括立法依据、信托公司及业务定义、经营原则、监管主体等。
三、主要修订内容?
答:与上文相同,包括聚焦主业、强化治理、加强风险防控和强化监管等。
四、业务范围调整?
答:将现行5项信托业务调整为3项,取消与主业无关联的中间业务。
五、公司治理要求?
答:加强权益保护、股东行为管理、关联交易管理、薪酬管理和信托文化建设。
六、如何规范业务?
答: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加强信托业务全流程管理,强化固有业务管理。
七、恢复与处置安排?
答:提升恢复和处置计划的约束力和操作性,强化股东分红和红利回拨要求等。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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