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广东正式印发《广东省省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旨在优化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新规定包括精细化管理、科学化配置、绿色化发展、数智化赋能和最大化效益等方面,推动广东公务用车管理现代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明确广东公务用车配备新能源汽车要求、界定公务用车闲置低效使用情形、严格车辆编制管理和核减要求、推广公务用车带量集中采购模式、提升公务用车一体化平台管理、推动公务出行社会化保障……这些新规定旨在进一步提升公务用车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数智化水平。

  近日,广东正式印发《广东省省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这两个《办法》的出台,是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深入实践,旨在优化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同时,新规定还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法治化手段推动行政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使用。

  精细化管理:首次界定车辆“闲置低效”标准

  新规定首次明确了公务用车“闲置”“低效使用”的量化标准。除特定用途等情况外,连续2年使用效率低的车辆将被视为闲置或低效,需向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报告,视情况调剂使用或处置。这一标准的制定,有效解决了车辆配置需求和实际工作不符的问题。

  科学化配置:向基层和一线倾斜

  根据新规定,省直党政机关和省属事业单位应从严配备、集约使用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进一步收紧。同时,对不同层级、不同单位的公务用车编制结构进行统筹调整和优化,推动车辆配备向基层和一线倾斜,提高使用效率和保障效能。

  绿色化发展:新能源汽车带量集中采购

  日前,国家发文明确党政机关应带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首创“统采分签”模式,通过集中带量采购,降低采购成本,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公务用车领域的应用。新规定还明确,公务用车应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并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

  数智化赋能:全口径建立公务用车台账

  新规定明确广东公务用车实行信息化、平台化管理,压实有关单位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账的责任。通过平台监管,确保公务用车运行规范。此外,广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还具备预警功能,有效遏制了违规现象的发生。

  最大化效益:严控车辆更新配备

  新规定提出了新能源纯电动汽车的处置标准,使用年限超过8年或行驶里程不低于20万公里的车辆可以更新。同时,细化公务用车处置流程,避免违规配置。此外,还加强公务用车资源共享,提升车辆资产使用效能。

  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人表示,这两个《办法》的印发实施,是对广东公务用车管理实践探索的总结提炼,将推动广东公务用车管理现代化水平迈上新台阶。未来,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持续提升公务用车服务管理保障效能。

(文章来源: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