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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的通知》,明确个人互联网消费贷款金额上限阶段性从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贷款期限也可延长至7年。各银行进度不一,部分银行已执行新政。

3月21日,证券时报记者从业内知情人士处获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最新印发的《关于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为响应信用良好且有大额消费需求的客户,个人互联网消费贷款金额上限将阶段性地从20万元上调至30万元。同时,该《通知》还提出优化个人贷款期限政策,对于有长期消费需求的客户,商业银行提供的个人消费贷款期限可阶段性地从不超过5年延长至不超过7年。

本次《通知》的亮点之一便是个人消费贷款的提额与延期政策。此前,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已在3月14日的记者会上透露,将针对长期、大额消费需求,从消费贷款额度、期限等方面给予支持。

事实上,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部长通道”上也曾提及,将研究提高消费贷款额度,延长消费贷款期限,以满足长期、大额消费需求。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个人消费贷款额度的提升细节,商业银行可根据客户的还款能力和风险状况实施差异化授信,对于信用记录良好的大额消费需求客户,个人消费贷款自主支付的金额上限甚至可阶段性地从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而个人互联网消费贷款的上限则阶段性地从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通知》出台前,包括《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在内的多项行政规章均规定,个人互联网消费贷款金额不得超过20万元。此次调整是阶段性政策,且暂未涵盖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机构。

目前,各银行对于政策落地的进度不一,中国银行“中银E贷”、建设银行“快贷”、招商银行“闪电贷”等线上消费贷产品已将最高贷款额度提升至30万元。然而,仍有部分银行尚未接到总行通知,预计将在总行研究后统一发文执行。

此外,《通知》还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专业化能力,并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中给予个人消费贷款业务不低于10个基点的优惠。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