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下发通知,大力提振消费金融
AI导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下发《关于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的通知》,涵盖七大方面20条内容,旨在提高消费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并鼓励金融机构丰富和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以满足个性化、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界面新闻从业内获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下发《关于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涵盖增加消费金融供给、优化消费金融管理、开展个人消费贷款纾困、加强消费金融风险管理、优化消费金融环境、形成政策合力、强化组织实施等七大方面,共计20条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落实了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早前的表态,将研究提高消费贷款额度,延长消费贷款期限。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刺激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回暖。
《通知》明确指出,商业银行可根据客户还款能力和风险情况,实施差异化授信。对于信用良好且有大额消费需求的客户,个人消费贷款自主支付的金额上限可阶段性提升至50万元,个人互联网消费贷款金额上限则可提高至30万元。
在贷款期限方面,为满足长期消费需求,商业银行用于个人消费的贷款期限可阶段性延长至不超过7年。
此外,《通知》鼓励金融机构围绕扩大商品消费、发展服务消费和培育新型消费,丰富和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特别是针对数字、绿色、智能等新型消费场景,量身定制金融产品,以满足个性化、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同时,《通知》还强调,要推动消费金融资源向新市民、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倾斜,优化县域市场消费金融供给。并探索开展农户消费经营综合贷款,加快发展农民、城镇低收入者等群体的普惠保险。
在信贷投放方面,《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消费服务行业的支持力度,促进消费供给主体的健康发展。同时,保险业金融机构也要加大内贸险支持力度,促进商品和服务的畅通流动。
《通知》还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放宽消费贷款的同时,也要严守风险底线,注重审查借款人的真实消费需求和还款能力,避免过度授信、多头授信和欺诈骗贷行为。
另外,为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规范消费贷款合同条款,明确展示贷款利率、罚息等各类支出,并明示最终综合融资成本,确保不设置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公平条款。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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