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力推消费金融,助力消费提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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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举措涵盖供需两端,加大对居民消费需求的支持,同时强化了对消费供给主体的金融支持。针对长期、大额消费需求,给予更多优惠和支持。
北京商报讯(记者李海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3月14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发展消费金融,全力助力消费提振。此举旨在通过金融手段激活市场消费潜力。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答记者问时透露,总局从丰富金融产品、便利金融服务、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三大维度出发,提出了一系列优化消费金融政策的具体举措。举措涵盖供需两端,既加大对居民消费需求的支持,也强化了对消费供给主体的金融支持。特别是针对长期、大额消费需求,从消费贷款额度、期限等方面给予了更多优惠和支持。
具体内容方面,支持提振消费的主要措施包括增加消费金融供给、优化消费金融管理、开展个人消费贷款纾困、以及优化消费金融环境。金融机构需围绕扩大商品消费、发展服务消费和培育新型消费,丰富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特别是针对数字、绿色、智能等新型消费场景,量身定制金融产品,以满足个性化、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在优化消费金融管理上,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个人消费贷款投放力度,合理设置消费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优化资源配置。同时,探索线上开立和激活信用卡业务,提升服务效率。
针对暂时遇到困难的借款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开展个人消费贷款纾困行动,合理商定贷款偿还的期限、频次,提供续贷支持,确保消费金融市场稳定。
此外,在优化消费金融环境方面,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规范消费贷款合同条款,明示最终综合融资成本,推进消费场景支付便利化,满足不同群体的支付需求。同时,完善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加大对扰乱市场秩序、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等行为的联合惩处和打击力度。
据了解,针对长期、大额消费需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云泽已明确表示,将研究提高消费贷款额度,延长消费贷款期限,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
北京商报记者此前调查发现,当前银行消费贷期限和额度均有提升空间,特别是在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住房装修以及新能源汽车购置等领域,消费贷贷款额度有望大幅提升,贷款期限也可能进一步延长。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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