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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联合发布《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推动更多金融资源进入科技创新领域。上交所举办科创债政策交流会,解读新政,目前科创债发行总规模已达1.1万亿元。

  财联社5月14日讯(编辑李响)债市“科技板”新政持续发酵,成为近期财经领域的热门话题。今日,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简称《政策举措》),涵盖创业投资、货币信贷、资本市场等七大方面,共提出15项具体举措。

  《政策举措》旨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进入科技创新领域,特别是早期、小型、长期及硬科技企业,破解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难点,实现科技金融的新突破。此外,上交所举办了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科创债)政策专场交流会,详细解读了债市“科技板”新政,包括发行主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简化及支持机制等多方面内容。

  上交所指出,目前科创债发行总规模已达1.1万亿元,中长期科创债占比超60%,成为中长期科创债发行的主要平台。上交所在科创债配套发行上实施了多项优化措施,如做市扩容、抵押折扣系数上浮等,旨在提升科创债市场融资效率和流动性。

  监管机构强调,作为新增发行主体,证券公司应发挥一二级联动服务能力,优化信用债市场发行定价机制,保持耐心资本的长期属性,避免短债长投资金错配风险,为市场生态改善贡献力量。

  政策解读聚焦三大核心

  科创债最早于3月6日提出,央行行长潘功胜表示将推出债券市场“科技板”,支持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及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5月7日,潘功胜宣布“科技板”政策与准备工作基本就绪。随后,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科创债发行公告,提出13条具体举措,上交所、交易商协会等迅速响应落实。

  上交所在交流会上解读了支持科创债的相关政策,并回答了市场关心的问题。内容紧扣新政框架,涵盖发行主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及支持机制三大方面。

  上交所中长期科创债发行占比超60%

  在发行主体和募集资金使用上,《公告》明确了三类机构可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支持科技创新领域投融资。对于上交所而言,新增的是金融机构这一主体。自科创债试点以来,上交所在降低融资成本、提升信息披露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5月9日,上交所服务超过300家企业,发行科创债总规模达1.1万亿元。

  同时,科创债发行利率成本降低,以5年期AAA级科技创新债券为例,加权平均发行利率比普通债券低约20bp。上交所已逐步形成单独的科创债业务板块,以K打头标识,并建立一二级联动机制,提高科创债流动性。

  科创债做市券门槛调整至20亿元

  在支持机制方面,上交所对科创债质押融资的抵押折扣系数上浮,支持总资产、营收等指标不突出的发行人。同时,适度调整科创债纳入基准做市券门槛至20亿元,为科创债扩容提供政策空间。目前,上交所基准做市业务已上线,基准信用类债券包括30亿元以上公司债及20亿元以上科创债。

  上交所表示,将继续调研并根据反馈调整,支持科创债做市,鼓励证券公司承销与做市报价联动服务,降低发行成本,提高承销业务附加值。目前已有17家证券公司成为科创债做市商。

  截至4月底,科创债基准做市券已有153只,合计3688亿元,去年以来新纳入112只,合计2739亿元。

  证券公司科创债规模灵活,防短债长投

  在引导投资机构加大科创债投入方面,上交所表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正在推进科创债ETF,支持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中长期资金配置科创债相关产品。证券公司发行科创债不设门槛,规模单独计算,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发行前12个月内科创领域投资支出,灵活度高。

  但鼓励中长期期限为主,避免短债长投资金错配风险,募集资金用于科创领域比例不低于70%。证券公司发行科创债的募集资金也可用于二级市场直接投资科创股票,但需确保持仓量不低于70%。同时,遵循不超过10%的监管限制,避免过度加杠杆。

  上交所表示,将持续完善科创债支持机制,提升制度包容性、适配性,加大调研沟通力度,改善市场生态,营造一二级联动、投融资协同的市场环境。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