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出台商品房预售管理新措施,加强现房销售试点
AI导读: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严控预售许可条件,新出让土地开发的商品房一律实行现房销售。全国已有超过30个省(市)出台现房销售相关政策,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本报记者陈潇
近日,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的《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备受市场瞩目。
相关公告指出,为响应国家、省房地产政策,推动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加强房地产市场化风险防控、去库存和控增量工作,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当地房地产运行情况,制定了《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该《措施》公示期为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5日。
《措施》明确,严格预售许可条件。遵循“新老有别”原则,对已获取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等规定,“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时可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或按《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款,“工程进度达到设计形象进度的二分之一以上”时,可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新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需主体封顶后方可申请预售许可。新出让土地开发的商品房,全面实行现房销售。
申请预售许可时,若以“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为进度,开发企业需提供现场施工图片、工程款发票及银行资金拨付凭证;若以“工程进度达到设计形象进度的二分之一以上”为进度,则需提供施工现场图片。新出让土地时间,以土地出让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措施》规定,该《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适用于中心城区,各县可参照执行。试行期间,若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有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房销售项目建筑质量直观可见,避免了传统期房销售中的交房‘货不对板’和烂尾风险。现房销售模式本质上是对购房权益的保障,也是住房产品的重要更新形式。各地可基于新的金融政策要求,在现房销售方面提供更佳的金融支持,确保房企资金稳健。开发商在拿地时,也需更好地进行财务测算。”
据中指研究院不完全统计,自2022年末以来,全国已有超过30个省(市)出台现房销售相关政策,如合肥、郑州、长沙等地已明确部分项目试点现房销售。此外,多地还出台了现房销售配套支持政策,如赣州多区县延长现房销售项目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九江多区县对购买现房销售项目的购房者给予契税补贴。
中指研究院政策研究总监陈文静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为充分发挥现房销售模式的优势,应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从市场角度看,建议优先在库存压力大的城市或区域试点推进“现房销售”,并加快完善适用于现房销售模式的房地产融资制度,逐步实现由期房销售向现房销售制度的转型。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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