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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票超售纠纷频发,不同航司赔偿标准差异大,消费者维权成本高。航司应通过制度化、透明化、人性化措施平衡超售收益与消费者权益,制定更明确的法规和完善的赔付标准。

因超售被降舱后无法与家人一同乘坐公务舱、因超售被迫改签至其他城市而晚回家过年……由超售引起的纠纷频发,成为航司与消费者之间的热点争议。尽管超售是航司提高座位利用率的行业“潜规则”,但低额赔偿和高维权成本让消费者倍感无奈。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发现,不同航司的超售赔偿标准差异显著,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往往处于被动地位。

在缺乏透明度与统一标准的前提下,机票超售何时能从一句“惯例”走向制度化、透明化、人性化?

看似亏,实则赚

北京商报记者此前报道,消费者宋欣欣一家在值机时遭遇航班超售,被迫分舱而坐。航司提出让其中一名成人降舱至经济舱,并退还80%的机票金额,剩余20%抵扣经济舱机票,再补偿400元现金。然而,宋欣欣算了一笔账后发现,航司通过超售行为,实际上稳赚不赔。

以宋欣欣的案例为例,若以经济舱的参考价格计算,航司看似亏损的机票钱,实则通过保证公务舱100%上座率和填补经济舱空座,实现了收益最大化。这种现象在航司超售公务舱机票时尤为明显。

此外,宋欣欣还提出,降舱旅客未享受到公务舱权益,航司仅以400元补偿显然不足。对于长航线的旅客而言,400元升舱至公务舱几乎不可能。

经过长时间的沟通协商,宋欣欣最终无奈签署了航司给出的《非自愿降舱补偿确认书》,选择让丈夫前往经济舱。

赔付标准不一

北京商报记者对比了多家航司的超售赔偿方案,发现不同航司的赔偿规则大相径庭。部分航司采用固定赔付金额,而另一些则采用更为精细化的赔付标准。

国航、东航等大型航司的超售赔付标准较为精细化,根据航线区域、等待时间、舱位等因素详细列出赔付标准。例如,国航在中国境内航线上,因超售导致旅客被拒登机时,头等舱旅客可获得700元现金、3500里程积分或1400元代金券等补偿方案。

而海南航空、长龙航空等航司的赔付标准则较为简单。长龙航空因超售导致旅客未能成行时,将安排后续航班并给予200元现金赔偿。

超售旅客仍处弱势

航司推出的超售赔付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不会被直接采用,而是作为降低消费者预期的参考线。消费者在面对超售纠纷时,往往需要不断与航司“讨价还价”,才能获得更多赔付。

交通运输部在《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中提到,承运人应按照超售处置规定向被拒绝登机旅客给予赔偿。然而,对于航司超售赔付标准的制定,业内并没有更明确的规定。

消费者王嘉睿因航班超售被迫改签至其他城市,航司仅提出300元赔偿。经过多次投诉和协商,王嘉睿最终获得按票面价格全价赔付。

在整个超售事件的处理链条中,消费者始终处于弱势地位,缺乏主动权和话语权。

律师建议,航司应在消费者购票时明确告知超售可能性及相关规则,并在超售发生时优先征集自愿接受赔偿的消费者。消费者在遭遇超售拒载时,应妥善保留证据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超售收益与消费者权益的平衡

随着民航客运量及执飞班次持续攀升,超售事件发生概率与旅客基数同步增长。未来将有更多消费者面临超售权益纠纷风险。

民航业内人士建议,航司应进一步做好优先征集自愿旅客的工作,提高补偿标准并优化后续服务质量。同时,航司应对售票、上座情况进行精准监测,制定更合理的超售比例和更灵活的赔偿标准。

行业法规护航旅客权益

修订草案专设“旅客权益保护”一节,规定公共航空运输业应明确告知旅客超售等相关内容。此外,还对旅客个人信息保护、投诉受理处理和反馈等作了明确规定。

制定更明确的法规和完善的赔付标准将有助于推动机票超售机制的规范化和透明化。在科学合理的操作框架下,航空公司与消费者有望实现双赢。

(图片来源: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