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严处“零首付”“首付贷”违规购房行为
AI导读: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通告,严处违规开展“零首付”“首付贷”销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提醒购房者面对诱惑时保持冷静,量力而行。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近日发布通告,针对市场中存在的违规、违法开展“零首付”及“首付贷”销售商品房行为,明确表示将对涉及此类操作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严肃处理。这一举措旨在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其因不法行为而遭受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
据该局官方网站6日消息,近期有媒体报道指出,部分开发商及中介机构通过“首付贷”、“高评高贷”等违规手段,诱导刚需客户进行“零首付”购房。为防止此类行为蔓延,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特此发布关于“零首付”及“首付贷”购房的风险警示。
首先,早在2017年,住建部等部门就已联合下发《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首付分期或变相首付垫资服务。
其次,“零首付”及“首付贷”并不能真正解决购房者资金短缺问题,反而常常需要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虚高评估价格等违法手段来实现。这不仅会导致购房者面临更高的贷款利息和按揭月供负担,还可能使其陷入骗贷的法律风险之中。
此外,这类违规操作无法在网签合同中明确约定,因此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开发商无法兑现承诺,或银行无法完成贷款审批手续,购房者将面临经济损失,且难以依法追责索赔。
“零首付”及“首付贷”往往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预先垫付资金,或通过虚拟抬高房屋价格再向银行贷款的方式获取首付。这种做法可能导致双方签订的合同存在法律争议,进而使当事方面临法律责任追究。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严正警告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房地产经营活动。对于违规开展“零首付”及“首付贷”销售商品房、提供相关服务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同时,将违规、违法行为计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
该局还提醒广大购房者,在面对“零首付”及“首付贷”购房的诱惑时,应保持冷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量力而行,避免陷入不法陷阱。
(文章来源: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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