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发布“零首付”“首付贷”购房风险警示
AI导读: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警示,严正声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必须依法依规经营,对违规推广“零首付”“首付贷”购房方案的行为将严厉惩处。提醒购房者保持理性,警惕购房风险。
2025年2月6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正式发布了《关于“零首付”“首付贷”购房风险的重要警示》。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严正声明,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地产中介机构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开展房地产经营活动。对于任何违规、违法推广“零首付”“首付贷”购房方案,或提供此类服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将依法依规采取严厉措施予以惩处。情节严重者,将移送相关部门进一步依法处理,并将其违规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对外公示,以示警戒。
管理局特别提醒广大购房者,面对“零首付”“首付贷”等购房诱惑时,应保持理性,切勿盲目跟风。购房决策应基于个人实际经济状况,量力而行,避免因一时冲动而陷入经济困境。
“零首付”“首付贷”购房模式,往往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预先垫付资金,或通过虚高房价再从银行贷款的方式获取首付。此类操作模式存在严重的法律风险,所签合同可能引发法律争议,导致当事方承担法律责任。
更重要的是,“零首付”“首付贷”并不能真正解决购房者资金短缺问题,反而常常依赖于阴阳合同、高评价格等违规操作。这不仅会显著增加购房者的贷款利息和按揭月供负担,还可能触犯法律,面临骗贷风险。
(信息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本文旨在提醒购房者警惕购房风险,理性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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