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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确定当前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研究值为2.13%,较首期下调21个基点。业内人士指出,人身险公司需加速浮动收益型产品转型,提升新产品研发能力。目前,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尚未触发调整条件。

4月21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举行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专家咨询委员会2025年一季度例会,确定当前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研究值为2.13%。

专家介绍,研究值融合5年限之上市场报价利率(LPR)、5年限银行定期利率、10年期国债收益率等领域利率变动与行业资产负债管理状况,每季度公布一次。这是第二期研究值,较首期的2.34%下调21个基点。

第二期研究值进一步下调,表明市场利率及保险行业环境正快速变化,人身险公司需具备快速调整和应变能力。业内人士指出,产品端需加速浮动收益型产品转型,并提升新产品研发能力,以应对市场变化和监管要求。

未触发行业调整机制

根据监管要求,人身险公司应加强趋势分析和前瞻性研判,动态调整预定利率最高值。当在售普通型产品预定利率连续两季偏离研究值25个基点及以上时,需调整并同步调整分红型、万能型产品预定利率。

自2024年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自2024年10月1日起,分红型、万能型产品预定利率上限分别为2.0%、1.5%。目前,人身险公司普遍执行此标准。

业内人士表示,普通型保险产品2.5%的预定利率上限,偏离第一期研究值15个基点,偏离第二期研究值37个基点,尚未达到连续两季偏离25个基点及以上,因此未触发调整条件。

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指出,预定利率参考多种长期利率指标,增强了保险行业与金融市场的联动,促进保险公司更从容开发产品,促进行业公平竞争。

加速转型浮动收益型产品

业内人士表示,预定利率本应综合反映市场利率和公司经营状况。过去,保险公司普遍以监管上限定价,未及时调整预定利率。如今,预定利率动态调整机制已建立,将推动保险公司定期回溯并动态调整预定利率。

加速发展浮动收益型产品成为多数人身险公司的选择。中国人寿总裁利明光表示,公司大力推动浮动收益型产品发展,占比快速提升。新华保险总裁龚兴峰表示,公司将加大分红型产品转型,聚焦养老财富管理功能。

截至4月21日,2025年保险行业新备案的230余款人寿保险产品中,分红型产品占比近四成。中国平安联席首席执行官郭晓涛表示,分红险占比将持续增加,预计全行业平均水平超50%,符合预期。

多家保险公司表示,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和预定利率研究值走势,结合行业发展和自身经营情况,研究调整产品定价,提升负债质量,强化资产负债联动管理。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