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近期,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披露一起利用保险“高返佣”机制洗钱案件,涉及200余万元诈骗赃款。犯罪分子勾结保险从业人员,通过虚构企业账户投保获取佣金,再将资金转移至境外。保险公司内部审核疏漏助推风险蔓延,新《反洗钱法》加强监管力度,要求保险公司优化反洗钱制度。

  在全球金融体系中,反洗钱工作是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然而,随着全球金融环境日益复杂和跨国资本流动的加速,不法分子利用各类金融工具,包括保险机制,进行洗钱活动,已成为一个严峻的问题。近期,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披露了一起利用保险“高返佣”机制洗钱的案件,犯罪分子通过虚构企业账户、勾结保险从业人员,将200余万元诈骗赃款“洗白”并转移至境外,凸显了保险领域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

  该案中,洗钱操作的核心在于利用保险公司为激励业务员设定的返佣政策。犯罪分子用赃款投保获得返还佣金,再将“洗白”后的佣金通过虚拟货币转移至境外。这种利用保险返佣机制进行洗钱的手法,不仅扭曲了经济和金融秩序,也为犯罪活动提供了资金支持,严重威胁了社会的稳定与安全。

  保险从业人员在这一案件中沦为洗钱帮凶,他们为了满足犯罪分子的“高额返佣”“即时返佣”要求,为其确定冷门但“高返佣”的险种,并协助将诈骗款打入保险公司账户购买保险,从而获取佣金。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也损害了保险行业的声誉。

  值得注意的是,保险公司的内部审核疏漏也助推了洗钱风险。保险产品因其资金流动灵活、现金价值高、退保便捷等特性,为洗钱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而案例中的保险公司对投保人保险资金的审查较为宽松,使得海外诈骗分子能够借个人或企业的名义去投保。

  针对这一问题,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杨祥博士指出,保险公司应在激励销售与风险防控之间找到平衡。他建议,针对大额保险销售业务,保险公司要实行“双人审核”或“多级审批”,避免个人业务员单独决定高额保单的合作及返佣结构。同时,在销售前、中、后各环节,保险公司均要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投保金额过大、资金来源异常等情况进行重点审查。

  此外,新《反洗钱法》的实施也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提供了更为细致的规范和操作指引。该法不仅对各金融业务环节的监管要求进一步细化,还大幅提高了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这既是挑战也是机遇。通过持续优化反洗钱制度,积极应对新法带来的挑战,保险公司可以在合规中稳步发展,为构建健康稳定的金融环境贡献力量。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