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合同新老差异致业绩分化,修改合同能否提振?
AI导读:
公募产品业绩分化与基金合同新老差异有关,增设港股投资的A股基金受益显著,而未修改合同的老基金收益平淡。新老基金因合同不同导致业绩悬殊,修改合同能否提振业绩存在争议。
公募产品的业绩分化,和基金合同的新老差异也有一定关联。近期,伴随港股对基金业绩贡献度的提升,增设港股投资的A股基金显著受益,业绩排行“霸屏”全市场20强,而未修改合同的老基金收益平淡。Wind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8月10日,前20强A股基金产品(主动权益)年内收益率均超70%,超九成是2018年后成立,合同普遍对港股投资有规定。相较而言,未允许配置港股的基金业绩排名大相径庭。今年,港股对基金业绩的贡献还体现在QDII基金领域。由于基金合同在投资范围中针对港股投资设定了限制,基金经理难免出现“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情况。今年以来,“一拖多”的明星基金经理产品收益分化明显,新、老基金因合同迥异而业绩断档。解决新老基金业绩悬殊的问题,修改基金合同或不失为一计良策,但此种做法也存在着争议。不少老基金已通过召开持有人大会,变更合同扩大投资范围,但业界对此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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