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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全国首单“不动产+现金”混合财产形式的家庭服务信托在上海成功落地,标志着信托制度在家庭财富管理领域的新突破。该业务通过标注“信托财产”标识,确保不动产信托的风险隔离效力受法律保护,实现了财富的保值增值和定向传承。

6月9日,全国首单“不动产+现金”混合财产形式的家庭服务信托在上海成功落地,这是上海试点开展的首批两个不动产信托登记案例之一,标志着信托制度在家庭财富管理领域的新突破。

信托,作为一种财产管理制度,允许委托人将资产托付给受托人管理,这些资产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房产。然而,过去将房产等不动产纳入信托存在产权归属问题,信托公司的债务纠纷或破产清算可能威胁到委托人房产的安全。

为此,上海市委金融办、上海金融监管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的通知》,要求在不动产权证上标注“信托财产”标识,确保不动产信托的风险隔离效力受法律保护。这一政策创新使得“把房子装进信托”成为现实,并推动了全国首单“不动产+现金”信托业务的落地。

上海信托介绍,该案例的委托人为一位中年白领女士,她通过将名下商办房屋和现金资产纳入信托,利用房屋出租获取的现金流补充母亲的养老金,同时确保房产在子女成年后定向传承。这种方式不仅实现了财富的保值增值,还避免了婚姻财产混同和继承纠纷等问题。

此外,信托的核心优势在于其“财产独立性”和“他益功能”。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能够对抗第三者债权,有效解决婚姻财产分配、继承顺序异议等问题。同时,信托作为一个超级账户,可以便捷地管理房屋和现金等资产,实现综合财富管理。

另一个成功案例来自爱建信托,一位年近八旬的离异独居老人将名下唯一住房托付给信托公司,以确保其安心养老并将房产定向传承给侄子。信托的独立性在此案例中同样发挥了关键作用,隔离了风险,确保了财产的如愿传承。

需要注意的是,设立信托可能涉及设立费用和管理费用等成本。这些费用因信托类型、资产规模、复杂程度等因素而异,具体收费标准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文章来源:上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