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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发布通知,北京启动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旨在解决非交易过户与公示公信力问题,为股权信托发展扫清障碍,推动信托行业高质量发展。

  又一信托业务试点落地北京,标志着信托行业改革进入新阶段。

  4月15日,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信登)发布通知,即日起向北京辖内信托机构提供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试点的相关登记服务。这一安排源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股权信托财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试行)》(京金发〔2025〕40号),正式启动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试点。

  该《试点通知》要求,北京监管局指导北京辖内信托公司进行股权信托财产登记,市场监管部门在经营主体营业执照上予以标注,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一年。这是北京市继落地“双首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后,在推进股权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上迈出的关键一步。

  北京市率先试点股权信托财产登记制度,旨在解决非交易过户与公示公信力的问题,为股权信托的发展扫清障碍。清华大学法学博士、民商法专家杨祥对此表示赞赏。

  股权信托试点落子北京

  股权信托是指委托人依法将其股权转移给信托机构,由信托机构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名义对该股权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信托业务。股权信托财产登记则是委托人将其合法持有的股权转移给信托机构,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股东变更登记或公司设立登记,并对信托财产权利进行公示。

  根据《试点通知》,北京辖内信托机构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设立股权信托的,适用该通知。同时,信托机构管理的信托产品因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而持有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也参照适用该通知。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滕杰表示,本次北京市股权信托财产登记的试点范围遵循“双北京注册地”原则,要求信托公司和所登记股权对应公司均注册在北京。

  在办理流程上,股权信托成立前,信托机构需在中信登办理信托产品预登记,取得产品编码和信托预登记完成通知书,然后签订信托文件并办理股权变更或设立登记。

  此外,《试点通知》还强调,信托关系灭失时,股权所在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或公司注销登记。

  信托行业专家喻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此次试点对信托行业是一大利好,通过简化股权信托架构、降低设置成本,推动股权装入家族信托等财富管理业务发展,同时填补《信托法》配套登记机制的空白。

  中信登也表示,作为信托业基础设施,信托登记公司一直高度重视信托财产登记,积极配合各地探索推进信托财产登记试点,助力推动信托行业高质量发展。

  改革进阶之路

  早在2023年11月,国务院就批复支持北京探索不动产、股权等信托财产登记机制,为行业发展开辟新路径。2024年12月,北京市发布不动产信托登记政策,并于2025年3月由中信登配合落地服务。如今,股权信托又将在北京开展试点工作。

  喻智认为,北京市作为先行试点地区,拥有政策扶持和风险管控体系完备的优势,探索构建不动产、股权等信托财产的登记机制具备显著优势。未来,其他一线城市也可能跟进试点。

  谈及股权信托财产登记实施过程中信托机构所面临的挑战时,喻智表示,该业务主要为财富管理服务信托业务提供配套支持,有望推动非交易过户税收优惠的实现,降低财富传承成本。

  在制度完善上,高慧云进一步指出,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试点可以推动信托税制的出台,解决信托财产的登记问题,实现信托财产独立性等效果。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