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提升医疗服务效率
AI导读:
六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并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优化费用结算流程,提升服务时效,减轻患者经济负担,促进医疗公平,覆盖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

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等6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公立医疗机构从2025年3月31日起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6月30日起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旨在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提升医疗服务效率。
通知强调,公立医疗机构需依据住院患者同病种前3年度实际发生的次均住院费用及个人自付费用,科学设定住院预交金额度,确保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降至同病种同保障类别个人自付平均水平,进一步促进医疗公平。
此外,各地相关部门将指导公立医疗机构优化住院预交金交纳及费用结算流程,力求提升服务效率。原则上,公立医疗机构需在患者出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住院费用结算,并朝着24小时内结算的目标迈进,为患者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体验。
该通知覆盖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及军队主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同时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参照执行,共同推动医疗行业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新华社)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