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原办法废止。新办法以统筹开放与安全为核心,全面修订完善原办法内容,推动银行卡清算市场高质量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了《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5〕第2号发布,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2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与此同时,原《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6〕第2号发布)将废止。

  新《办法》以统筹开放与安全为核心,立足我国银行卡清算市场实际情况,对原《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和完善。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首先,明确了银行卡清算机构的申请与许可事项,如筹备、开业、设立分支机构以及董事和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等,并详细规定了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其次,规定了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变更与终止事项管理要求,如重大事项变更、撤并分支机构、终止部分或全部业务等。再次,从清算业务规则、成员机构约束、风险管理框架、外包业务管理等方面,提出了银行卡清算机构的运营管理要求。最后,还包含了银行卡清算机构监督管理相关规定。

  未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携手加强银行卡清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推动银行卡清算市场的高质量发展,为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