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佛山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旨在提高存量房交易便利度和安全性,规范经纪服务,防范资金风险,维护买卖双方权益。办法自2025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黄健源)记者昨日获悉,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印发了《佛山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举措旨在提升存量房交易的便捷性和安全性,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为,有效防控存量房交易中的资金风险,切实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此《办法》将于2025年5月1日起全面施行,有效期长达五年。

  《办法》明确适用于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国有土地上已持有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对于集体土地上存在资金监管需求的存量房交易,亦可参照此办法执行。佛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该监管办法,同时,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负责各自辖区内的资金监管具体工作。市房产交易管理机构则负责包括网签备案、信息化建设以及监管账户设立等在内的各项具体业务。此外,人民银行佛山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佛山监管分局等相关部门也将共同参与,指导并监督监管银行高效开展资金监管工作。

 根据《办法》规定,凡是在佛山市内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的商业银行,必须具备相应的金融管理能力和先进的网络技术条件,同时满足营业网点的设置要求。监管银行的选定将通过严格的遴选与评价程序进行,佛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制定明确的遴选规则与评价制度,并建立完善的进入与退出机制。与此同时,房地产经纪机构必须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纳入其经纪服务的基本范畴,向买卖双方详尽、准确地介绍佛山的存量房网上交易规则及交易资金监管的相关规定,并积极协助双方办理相关监管手续。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