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监管高级别国际研讨会在沪成功举办
AI导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息,2025年4月22日至23日,保险业监管高级别国际研讨会在上海举办,吸引了来自27个国家和地区的150余名代表参加,就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对保险业影响、国际保险监管改革进展等议题展开讨论。
本报讯 (记者刘琪)4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息,2025年4月22日至23日,保险业监管高级别国际研讨会在上海成功举办。本次会议由金融监管总局携手金融稳定学院(FSI)及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共同主办,吸引了来自全球27个国家和地区的150余名代表,他们或通过现场参与,或通过线上方式加入了此次盛会。
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伟,金融稳定学院主席费尔南多·雷斯托伊(Fernando Restoy)及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秘书长乔纳森·迪克森(Jonathan Dixon)共同出席了开幕式并发表致辞。金融监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肖远企在主题演讲中强调,当前宏观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加剧、金融科技的飞速发展、老龄化的日益严重以及气候变化等问题,都对保险业提出了新的挑战。监管部门应积极推动保险业加快战略转型,积极适应外部环境变化,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并着力提升保险业的发展质量。
来自全球21名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发言嘉宾,围绕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对保险业的影响、国际保险监管改革的最新进展、保险机构风险处置框架、气候变化金融风险的监管框架、再保险市场的发展与监管以及金融创新与保险监管等六大核心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会议期间,各方就加强保险业监管的国际一致性、共同应对金融创新与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深化再保险市场的发展等方面达成了重要共识,这对于推动全球保险业的稳健运行具有深远的意义。
欧洲保险和职业养老金监管局、新加坡金融监管局、百慕大金融管理局以及香港保监局等监管机构代表从审慎监管的角度出发,就利率风险管理、防范跨行业风险传染、完善金融创新与监管、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等方面分享了他们的监管理念和成功案例。
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和金融稳定学院等国际组织的负责人详细介绍了全球统一保险资本标准(ICS)等国际监管规则的主要内容及其实施影响。他们强调,在偿付能力监管、风险监测、恢复与处置等领域,各国应持续深化监管交流与合作,推动国际规则的全球一致实施,共同促进保险业的稳健发展。香港保诚、瑞士再保险等机构代表则就国际规则的实施和再保险业务的发展分享了他们的行业见解。
本次研讨会特别设置了再保险市场发展议题,由上海金融监管局主持,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也积极参与了研讨。他们积极推介上海再保险中心的建设,并就再保险市场的发展与建设、保险业风险转移与防范等话题展开了深入对话,凝聚了各方共识。
会议期间,肖远企分别与金融稳定学院主席费尔南多·雷斯托伊和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秘书长乔纳森·迪克森进行了双边会谈。双方就深化金融监管总局与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国际清算银行及金融稳定学院的合作交流深入交换了意见,并达成了重要共识。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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