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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财险(中国)成为首家撤销监事会的险企,旨在提升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业内专家指出,撤销监事会符合新公司法规定,未来或有更多险企效仿。同时,金融监管总局放宽要求,允许险企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保险业打响撤销监事会第一枪!4月20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日本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本财险(中国)”)发布公告称,撤销日本财险(中国)监事职位,并明确由董事会下的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责。

  自此,日本财险(中国)成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以来首家撤销监事会的险企。业内专家指出,当前监管制度对监事会职责权限规定不明确,缺乏有效监管和惩戒措施。裁撤监事会,精简机构,有助于险企提升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业内首家官宣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半年多,日本财险(中国)率先撤销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股东Sompo Japan Insurance Inc.(日本财产保险公司)同意修订公司章程,撤销监事职位,相关职责由董事会下的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承担。

  日本财险(中国)表示,已获大连金融监管局批复,正式撤销监事职位,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原监事岛谷岳大(Shimatani Takehiro)免职。撤销前,监事会仅一人,此次调整致其“失业”。

  保险公司治理架构通常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撤销监事会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允许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撤销监事会不仅符合法规,也出于精简机构考虑。浙大城市学院文化创意研究所秘书长林先平分析,监事会运作需人力、物力支持,撤销后可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决策效率。

  个别董事“人微言轻”

  监事会是险企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董事会、管理层履行内部控制职责。然而,贪腐事件频发,暴露监事会职能缺位。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指出,中小险企中,大股东委派董事长和董事,小股东委派监事,影响监事会独立性和权威性。

  监事会难以获取全面信息,监督效果受限。此外,监事会成员与董事会或管理层存在利益关联,监督职能形同虚设。个别监事会成员甚至成为贪腐对象,如人保财险原监事会主席张孝礼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更多险企有望效仿

  金融业监管对金融机构监事会设置要求放宽。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允许金融机构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业内专家预测,未来更多保险公司可能取消监事会。

  柏文喜表示,监管政策放宽和公司治理实践表明,取消监事会可优化治理结构、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对中小保险公司具吸引力。林先平认为,撤销监事会可简化治理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竞争力。

  撤销监事会不代表监督松懈。随着金融法的推出,保险公司监督监管体系将迎来变革。加强中央和地方监管协同,完善金融监管体系,确保金融活动纳入监管。

  北京商报记者李秀梅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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