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委联合印发安责险实施办法,规范费率提升保障
AI导读:
应急管理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规范安责险费率条款,扩大保障范围并提升额度,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事故预防服务质效,旨在解决安责险运营中的问题,提升高危行业“安全系数”。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韩宋辉 李雁争 张琼斯)上海证券报获悉,应急管理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等七部委近日联合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下称《办法》),该《办法》对安责险费率条款提出规范性要求,细化事故预防服务及相关监管约束,旨在解决安责险运营中存在的保险覆盖不充分、事故预防服务机制不畅通等问题,推动构建以安责险为纽带、专业机构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治理体系,提升高危行业的“安全系数”。
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金龙指出,《办法》将规范安责险的发展,更好地发挥保险公司在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方面的功能,有助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安责险的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保障范围扩大、额度提升
根据《实施办法》,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的单位需投保安责险,覆盖投保企业全体从业人员,并将安全生产事故每人死亡伤残责任全国最低保障限额由30万元提升至40万元。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何小伟表示,此前一些地区和生产企业存在选择性投保、先投保后退保等投机行为,且投保金额标准不一,导致部分地区和企业的保障水平过低。
根据《办法》,各地可在全国最低保障限额之上,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当地最低保障限额,同时将劳务派遣等临时用工人员纳入从业人员范畴。郭金龙认为,这将推动安责险在高危行业领域实现全覆盖,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为各地经营和监管安责险提供明确依据,促进安责险制度规范实施。
费率规范与信息共享
《实施办法》对安责险费率进行了规范,明确由省级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发布本地区各行业、领域的安责险纯风险损失率,并根据安责险业务的总体盈亏情况和市场实际风险情况及时调整,供保险机构参考。
湖南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精算研究所所长张琳指出,目前一些地区安责险以低价承保为主,费率大幅下降,导致大型保险公司安责险业务出现承保亏损。此外,部分地区组建共保体,涉嫌垄断经营,利用中介机构骗取高额手续费,行业面临较高的合规风险。
考虑到各地区、各行业企业风险情况差异较大,《办法》赋予了地方灵活调整费率的自主权。张琳建议,精算师协会应定期发布安责险纯风险损失率和不同高危行业的风险系数,以指导保险公司的安责险业务。
此外,《办法》对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安责险承保理赔和事故预防服务质效提出了新要求,明确支持保险行业建设全国安责险信息共享平台,为安责险规范发展提供信息支持。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全国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信息管理系统,深化事故预防服务监督。
通过信息化手段,整合各方资源,协同做好事故预防服务,可以降低事故预防的成本,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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