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AI导读:
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旨在优化托管行业生态,强化托管人责任,保护投资者利益,并鼓励创新。修订内容包括完善准入门槛、强化实质展业和风险隔离要求等。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旨在优化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行业生态,强化托管人责任,保护投资者利益,并鼓励托管人创新组织架构。
本次修订遵循“严把准入、聚焦主业、压实责任、推动创新”的原则。东源投资首席分析师刘祥东指出,基金托管人在推动公募基金发展中扮演了关键角色,此次修订将促进托管行业的规范化、专业化,助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证监会指出,2020年7月10日发布的现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对强化托管人责任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随着行业形势和监管环境的变化,一些问题逐渐显现,如基金托管行业集中趋势明显,部分机构偏离业务本源,托管机构责任落实不到位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证监会对《办法》进行了修订,主要包括完善准入门槛、强化实质展业和风险隔离要求、压实托管人责任、健全退出机制,以及允许优质托管机构设立全资子公司从事托管业务。
在压实托管人责任方面,《办法》要求托管人严格核查验证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强化客户及产品准入,明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要求,强化托管人的报告义务和结算交收责任。
源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佳表示,《办法》标志着托管行业进入“能力竞争”时代。头部机构应利用新规巩固市场地位,中小机构则需找到合规与创新的平衡点。
刘佳建议,难以满足新规要求的中小机构应专注于主营业务或主动申请注销托管资格,以避免被迫退出市场。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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