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国证监会为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修订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订内容包括完善准入门槛、强化实质展业和风险隔离要求、压实托管人责任、健全退出机制、允许优质托管机构设立全资子公司等。

记者从证监会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新“国九条”精神,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国证监会修订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托管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举旨在进一步优化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行业生态,压实托管人责任,保护投资者利益。

现行《托管办法》于2020年7月发布,对强化基金托管人责任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近年来,行业形势、监管环境变化,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基金托管行业集中、部分机构背离业务本源、托管机构履职不到位、市场化退出机制不完善等。为解决这些问题,证监会进行了修订。

修订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完善准入门槛,强化实质展业能力和合规风控能力要求;二是强化实质展业、风险隔离监管要求;三是压实托管人责任,要求托管人采取必要手段核查验证信息资料,明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要求;四是健全退出机制,增加或完善取消牌照情形;五是允许优质托管机构设立全资子公司专门从事托管业务。

此次修订旨在从制度上解决问题,推动基金托管行业高质量发展,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也体现了证监会对基金托管行业的严格监管和创新支持。(文章来源:经济参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