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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股权信托财产登记正式落地,中信信托作为首个试点项目迅速完成登记工作。此举解决了信托财产登记的难题,形成公示效力,有望激活高净值人群资产配置需求,为信托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全国首例股权信托财产登记正式落地,标志着信托行业迎来新突破。

  信托百佬汇记者获悉,4月16日,中信信托在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中信信托-东方园林破产重整专项服务信托”的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这一举措不仅响应了国务院《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还体现了信托行业在创新服务方面的积极探索。

  回顾此前,北京金融监管局与北京市监局于4月10日联合发布了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政策。中信信托在接到监管机构通知后,迅速部署推进,将“中信信托·东方园林破产重整专项服务信托”作为首个试点项目,在多方支持下,仅用2天便完成了本次登记工作,将所持股权在标的公司营业执照上明确标注为信托财产。

  上周,监管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股权信托财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试行)》,指导北京辖内信托公司进行股权信托财产登记,市场监管部门在经营主体营业执照上予以标注。此举不仅解决了信托财产登记的难题,形成公示效力,还规避了信托公司的声誉风险,有望激活高净值人群资产配置需求。

  股权信托是指委托人依法将其股权转移给信托机构或委托信托机构出资入股,由信托机构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信托业务。而股权信托财产登记则是委托人将其合法持有的股权转移给信托机构或委托信托机构出资入股,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股东变更登记或公司设立登记并对信托财产权利进行公示的行为。

  业界观察人士指出,《通知》的亮点在于在工商登记文件中明确标注“信托公司持有”,增强了信托财产的透明度和安全性。此外,《通知》还规定了股权信托财产登记的办理流程,包括办理信托产品预登记、签订信托文件、办理股权变更或设立登记等步骤。

  信托财产登记作为我国民商事登记制度的重要补充,是发挥信托灵活性和功能优势、保障信托财产独立性的重要制度安排。近年来,有关部门大力推动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如今股权信托财产登记及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均有“首单”落地,为信托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文章来源:信托百佬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