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3月27日,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为北京地区信托机构提供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服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联合发布的《通知》旨在规范不动产信托业务,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认为这将促进不动产信托的发展。

  北京不动产信托登记取得新进展。

  3月27日,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信登公司)正式宣布,为北京地区信托机构提供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服务。这一举措标志着不动产信托登记制度在北京迈出实质性步伐。

  2024年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试行)》,旨在规范北京市内信托机构的不动产信托业务。

  根据《通知》,不动产信托是指委托人将其不动产转移给信托机构,由信托机构按委托人意愿进行管理和运用的信托业务。《通知》明确了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的试点要求与流程,并将信托登记公司的职能纳入其中。

  北京辖内信托机构设立不动产信托时,需按《信托登记管理办法》办理预登记,并向信托登记公司申请登记证明,再凭此至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信托财产登记。

  信登公司表示,作为信托业基础设施,高度重视信托财产登记工作,正积极与北京地区信托机构对接试点。

  未来,信登公司将在监管部门指导下,依据相关政策要求,完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深化试点探索。

  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杨祥博士认为,《通知》的发布是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重大创新,将促进不动产信托的发展。随着北京试点的推广,不动产信托将迎来发展高潮,股权信托也将迎来重大机遇。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