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诈骗频发,投资者需谨慎
AI导读:
近年来金融从业者诈骗案频发,投资者需谨慎。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一起险企员工诈骗超5000万案例,多名投资者起诉银行和保险公司索赔无果。律师提醒投资者需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积极搜集证据向法律人士咨询并向相关金融机构索赔。
面对近年来频繁发生的金融从业者诈骗案件,投资者们必须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引人关注的案例:一位85后女性投资者封某,对中国建设银行昆明新迎路支行及某保险公司提起索赔诉讼。该案的核心人物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原)员工李蕊,她以承诺高额回报、保单质押贷款等手段实施诈骗,涉案金额高达5113万元,最终锒铛入狱。据统计,受李蕊诈骗案牵连的受害者人数接近30人。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尽管多名投资者试图通过法律途径向银行和保险公司索赔,但大多未能如愿。这一现象引发了社会对金融机构监管责任及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广泛讨论。
据湖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向财联社记者透露,投资者能否成功起诉银行、险企索赔,关键在于法院是否认定诈骗分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以本案为例,李蕊利用险企员工身份进行诈骗,并私刻公章,导致受害者上当受骗。受害者之所以陷入骗局,一方面源于对金融机构的信任,另一方面则是被高息回报所诱惑。因此,律师建议投资者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的同时,应积极搜集证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并向相关金融机构索赔。
险企员工诈骗手段多样,涉案金额巨大
相关文书详细揭示了李蕊的诈骗手段:她谎称提供高额回报、保单质押贷款、保单退保等服务,伪造保险单证,虚构保险产品,并冒用保险机构名义收款。经鉴定,在2013年10月至2019年1月期间,李蕊向23名报案人销售虚假分红理财产品,骗取保费资金合计5113万余元。
其中,受害者吴某的受骗经历颇具代表性。2012年,李蕊向吴某推荐了一款年收益高达15%-20%的分红型保险。吴某最初投资200万元,一年后获得30多万元收益。受此鼓舞,吴某后续多次购买保险产品,投资金额增至730万元。然而,在几年正常兑付收益后,相关产品最终暴雷。
案发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蕊涉嫌诈骗罪一案作出判决,裁定其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
诈骗分子冒用公司账户,引发投资者索赔纠纷
那么,封某等受害者的投资款究竟流向何处?有文书显示,李蕊在推销保险过程中,使用个人账户冒充公司账户收取款项。例如,在卢某购买保险的过程中,李蕊提供的收款账户户名显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支公司”,但实际上该账户为李蕊的个人账户。这一行为导致多名受害者转账的钱款流入诈骗分子的个人账户。
因此,多名受害者向银行、险企提起索赔诉讼。然而,由于法院对诈骗分子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的认定存在差异,导致受害者的索赔之路充满坎坷。在封某的案件中,法院一审认为其财产损失已得到救济,但二审环节撤销了一审民事裁定,指令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审理。
此外,在其他受害者的诉讼案件中,也有法院裁定李蕊的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这些裁定进一步加剧了投资者与金融机构之间的纠纷。
(文章来源:财联社,本文旨在提醒投资者提高警惕,防范金融诈骗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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