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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房地产从业机构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反洗钱义务,强化监管措施,要求机构不得向身份不明客户销售房屋,完整保存客户资料,及时提交可疑交易报告,提升行业风险防控能力。

  财联社8月26日讯,今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房地产从业机构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强化房地产行业反洗钱监管。办法明确,房地产从业机构不得向身份不明的客户销售房屋或提供经纪服务,客户拒不配合提供身份证明材料等信息的,机构可拒绝服务并提交可疑交易报告,有效遏制洗钱风险(SEO关键词:房地产反洗钱、可疑交易报告)。

  办法要求从业机构完整、准确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并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发现房屋交易与洗钱等犯罪活动相关的,应及时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同时,办法规定了对恐怖活动组织、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融资等名单对象的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确保行业合规运营(SEO关键词:反洗钱义务、客户身份识别)。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实施监督检查,避免影响机构正常经营。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将建立工作沟通联系机制,协助反洗钱监督检查。房地产行业自律组织则承担制定自律管理规范、识别评估风险、指导从业机构遵守法规等职责,提升行业风险防控能力(SEO关键词:反洗钱监督管理、行业自律)。

  本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行业反洗钱工作,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文章来源:财联社)